各单位:
在学院主办或承办涉港澳台的活动,须于活动前二个月以上向学校提交审批申请,(其中国际会议申报须于会前六个月以上向学校提交审批申请,详细内容请见公文通《有关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申报须知》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387377,国际会议相关情况咨询我部张老师86932202)。
主办或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活动申报信息如下(按地区分类):
涉港澳地区活动
一、涉港澳地区活动申报对象:
1.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题举办或承办的会议,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
2.举办或承办国际会议,参会人员有港澳地区的人员,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
3.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参会人员有港澳地区的人员,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
二、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手续参照公文通《有关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申报须知》,本须知针对涉港澳地区活动所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报深圳市政府审批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的主办方/承办方、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及简介、会议的意义及影响、参会人数、国外参会人数、港澳台参会人数、经费预算及来源。
2.会议日程(附件1)
3.会议简介
4.主办、承办方简介
5.国(境)外参会学者名单(附件2)
6.港澳地区学者的个人简历及来深详细行程(附件3)
报送OA的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雷老师邮箱,以便及时核查:lsy@szu.edu.cn。
三、申报结果
涉港澳地区活动申报完毕后,我部会第一时间告知申报人员其结果;若为国际会议,会将相关批件交给负责国际会议申报的张老师。
涉台湾地区活动
一、涉台湾地区活动申报对象
所有涉及台湾地区的大型活动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也可以致电雷老师26536107,咨询相关事宜。
二、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手续参照公文通《有关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会议的申报须知》,本须知针对涉台湾地区活动所需邀提交的材料,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报深圳市政府审批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的主办方/承办方、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及简介、会议的意义及影响、参会人数、国外参会人数、港澳台参会人数、经费预算及来源。
2.会议日程(附件1)
3.会议简介
4.主办、承办方简介
5.国(境)外参会学者名单(附件2)
6.台湾地区学者的个人简历及来深详细行程(附件3)
报送OA的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雷老师邮箱,以便及时核查:lsy@szu.edu.cn。
三、申报结果
涉台湾地区活动申报完毕后,我部会第一时间告知申报人员其结果;若为国际会议,会将相关批件交给负责国际会议申报的张老师。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雷声远2653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