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我校与中国银行积极沟通,将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度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学生)资格: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已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再申请;已有生源地贷款学生不能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并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学习刻苦;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学生申请及递交申请材料时间: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2.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
3.学生成绩单(2020级学生不需提供成绩单;老生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有“F”的如在以后学期重修及格,要注明。如用其他课程代替,则必须出具学院或教务处的证明);
4.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2020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6.中国银行借记卡。
7.全部证件、材料必须原件拍摄上传。
注意:
1.关于第1项,如户口刚从外地迁入深大,暂未办理新的户口本及新的身份证,须先交原身份证复印件,并到校保卫处开户籍证明,办理新的深圳市身份证后,须将新身份证复印件交银行。
(二)完成网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见附件1:关于学院学生线上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指引)
注意:
1.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金额的填写见附件2,为剩余学年学费的总金额。
2.申请信息中关于贷款期限的填写为剩余学年(含本年)加15年还款期限之和乘以12个月。
学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3日。
三、温馨提示
附件1中有咨询群,如有问题,可入群咨询;
附件下载请见校内公文通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43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