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及《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创新成果标准规定》(深大校发〔2021〕152号)的要求,现依据《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院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土木水利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3、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方式及拟招人数
1、招生专业:土木水利
2、招生导师:
(1)地下工程灾害力学与地热能开发:谢和平,SHAOPENG HUANG,朱建波,高明忠;
(2)地下空间利用-数智岩土、隧道与地下工程:陈湘生,包小华,苏栋,金银富,张锐,付艳斌;
(3)结构全寿命设计与性能保障:杜彦良,TAMON UEDA,李勇,李伟文,隋莉莉,任伟新,周英武,周海俊,朱继华,张小刚,黄振宇,王耀城;
(4)城市空间信息工程:郭仁忠,黄正东,涂伟;
(5)韧性基础设施可持续土木工程材料设计与应用:龙武剑,LUO JINGLI,崔宏志,吴宇飞,董必钦,王险峰,刘伟,刘军,孙红芳,符显珠;
(6)智慧交通与物流:朱家松;
(7)智慧建造与可持续建设方向:丁志坤,陈光明,范成,赖亚妮。
3、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4、拟招人数:14,其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录取人数为4。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读人数达到2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的导师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须具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至少有一项正式取得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但不包括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4)市(副省)级、国家一级学/协会一等奖前5或二等奖前3或三等奖位1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
(5)省级及以上科研竞赛获奖;
(6)市(副省)级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
(7)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8)作为主要成员制定行业/省/部委或国家标准、规范、准则、指南;
(9)作为主要成员制定省部及工法且有实质性贡献、国家级工法前5且有实质性贡献。
申请者应当是创新成果署名的前两位或通讯作者,当申请者排名第二时,其研究生导师应排名第一。(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按1/N计算,其中N为共同第一作者数量或多通讯作者数量)。
(四)为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三)、(四)的要求。
2、提供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
3、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且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三)、(四)的要求。
2、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学位之日算起到2023年9月)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学位之日算起到2023年9月)。
3、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建设。
4、提供两位与申请专业有关院士(含国家认可的国外院士)、国家大师、进入第二轮院士候选人、国家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获得者、工程局(正局级)5年以上(含)履职的正总工程师/总规划师/总建筑师(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职务)的书面推荐。
5、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读的意见等)。
6、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我校不提供住宿,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七)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2021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3、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
4、提供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6日。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2022年12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院粤海校区致工楼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A303,收件人:邱老师,电话:0755-26918270)。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满足申请条件要求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项目证明材料(“申请-考核”制方式且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申请者需要提交);
(12)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4)相关表格模板https://yz.szu.edu.cn/info/1021/10935.htm。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者登录《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ehall.szu.edu.cn/gsapp/sys/bsyjsbmszu/login/goLogin.do)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学院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学院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学科初审,确定复试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院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及专业笔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学科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线上考核或线下考核)将提前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素质(100)、研究潜力(200分)及专业笔试(100分)四部分共5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素质等。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科目为《工程数学》,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2023年工程数学考试大纲》。
3、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分别从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素质(100)、研究潜力(200分)三个方面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取平均(保留两位小数)为申请者的最终分数。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4、考核过程规范且全程录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5、2023年1月上旬(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前,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低于300分不予录取)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14人),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学院将按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同时,将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含专业笔试科目名称),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各考核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
六、其他说明
1、由于专业学位博士指标尚未正式下达,因此本轮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为预录取,待指标正式下达后根据考生预录取排名转为正式录取;
2、原则上2023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3、为避免生源重叠,考生在第一轮招生中不能同时报考我院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
4、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下一轮的招生;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万元/每生,分两学年缴纳,入学后第一学年缴纳10万元,第二学年缴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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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